《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不分宗教,统一规定:普通个人不得在抖音、视频号、快手等公共网络平台公开发布任何宗教诵经、礼拜仪式音视频,佛教《心经》《大悲咒》、伊斯兰教《古兰经》诵经、基督教弥撒音频,在公开网络传播均属于违规行为 。有人评论区留言,既然对网络上涉及宗教内容要依法管理,那么,对于各宗教都要一视同仁。佛教的音像视频在网络上也有很多,应该都一起举报清理,并指责我为何只盯着某一宗教。网络上很多大量流传内容并非纯宗教诵经,属于传统文化、禅乐艺术,是允许传播的。比如,市面上绝大多数《大悲咒》《心经》短视频,定位是治愈轻音乐、国风禅乐、古典文化赏析。这些视频画面多为山水、寺庙风景、书法字画,重点宣传“静心、舒缓、国风美学”,弱化宗教礼拜、传教属性。文案只谈传统文化、古典音乐赏析,不劝人拜佛、不组织信众、不开展线上宗教活动,属于传统文化艺术科普。佛教本土化历史久,无分裂、极端安全隐患。佛教传入中国两千余年,深度完成中国化,基本不存在境外势力借佛教传播极端主义、分裂思想的历史与现实风险;佛教内容不会绑定特定民族,不存在“教族捆绑”衍生社会矛盾的风险,整体舆情、维稳压力极小。对伊斯兰教诵经类内容需管控更严格的客观现实原因(并非歧视宗教)和核心因素是:严峻的国家安全、反分裂现实风险。境外“三股势力”(宗教极端、民族分裂、暴力恐怖)长期篡改伊斯兰教经文,依托诵经、讲经音频传播极端思想、分裂言论。大量境外非法古兰经诵读音频夹带“圣战殉教”、排斥世俗、否定国家法律的极端歪理。长期有不法分子通过短视频、微信群转发诵经音频,私下非法讲经、诱导未成年人信教、制造民族隔阂。众所周知,新疆曾长期遭受暴恐、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自1990 年至 2016 年底,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仅在新疆就策划实施了数千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参加工作就是在90年代初,可以说工作中的几十年里,听到最多的词就是反恐维稳,也亲眼目睹过暴恐事件在眼前发生,也审核过收缴上来的“三非”音视频,里面那些含煽动“圣战”“伊吉拉特”、传授制爆制枪技术及一些血腥暴力画面可以说终身难忘。所以更加深知某些宗教音视频极易成为极端思想传播载体。当然,暴恐活动是特定历史阶段由极端势力制造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非新疆民族或宗教的固有属性。伊斯兰教容易形成“教族捆绑”刻板认知,滋生社会隔阂。若无边界放开网络诵经传播,极易固化“少数民族=穆斯林”的错误认知,加剧“教族捆绑”思维,和我们破除标签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治理方向相悖。而佛教不存在绑定特定民族的问题。在宗教非法线上传教产业链中,伊斯兰教中问题更加突出,网络直播间售卖带古兰经语音的跪垫、经文播放器,搭配诵经音频引流传教,是近年重点整治的违规业态。而同类佛教禅乐商品多主打文创、音乐属性,极少附带传教、诱导信教目的,违规链条更少。不管哪种宗教,个人公开发布纯礼拜、诵经实录,均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持证宗教场所仅能在自有专属内网发布,不能在短视频平台传播。我国对宗教严格管控的核心从来不是限制正常宗教文化,而是防范借网络宗教音频传播极端主义、分裂思想、非法传教行为。作者:吴 迪,基层干部,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