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将国内肉制品巨头双汇发展再次推上风口浪尖。通告显示,其控股子公司望奎双汇发展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猪后鞧肉”,被检出林可霉素残留量高达7700μg/kg,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值仅为200μg/kg,超标了近38倍。

而该批次产品已经流入黑龙江当地连锁超市流通销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事件曝光后,涉事子公司曾对抽检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最终被监管部门依法驳回。

林可霉素是一种林可胺类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菌和厌氧菌感染。长期或过量摄入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多重危害。医学资料显示,林可霉素的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严重时可引发伪膜性肠炎,表现为腹绞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血样),并伴有发热、异常口渴等症状。

此外,还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甚至过敏性休克;大剂量摄入还可能影响血液系统,导致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对肝功能造成损害。

面对如此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双汇发展在回应媒体时,却将问题根源指向了“上游养殖环节未按休药期管理规定出栏生猪”,并强调林可霉素“不属于生猪屠宰环节肉品出厂检测的必检项目”。这番看似“专业”的解释,实则暴露了企业试图将自身责任从复杂的食品安全链条中剥离出去的惯性思维。对于一家屡次陷入食安风波、承载着众多消费者信任的行业龙头而言,这种“甩锅”式的回应,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更是在透支品牌信誉。

从产业分工来看,生猪养殖环节确实存在兽药使用不规范、休药期执行不严的行业乱象,部分中小养殖户为防控疫病、提升出栏效率,违规超量使用抗生素、缩短休药周期,客观上为后续食品安全埋下隐患。但这一行业共性问题,绝不能成为双汇发展推卸主体责任的借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加工、流入市场的所有产品质量安全承担全部法定责任,进货查验、原料检测、风险筛查是生产企业不可转嫁、不可豁免的法定义务。

作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双汇发展不仅是产业链的一环,更是对最终产品安全负总责的关键主体。公司在收购、屠宰、加工、出厂的全过程中,必须履行严格的进货查验和品质检验义务。将兽药残留超标简单归因于养殖端,实质上是割裂了全链条责任,试图将自身定位为单纯的“来料加工者”,而非对消费者负责的“食品生产者”。

而双汇发展作为国内肉制品行业的龙头,具备完整的屠宰前兽药残留检测、供应商准入、源头溯源能力,却放任问题生猪流入加工环节。按照常规品控逻辑,轻微、小幅的兽药残留超标或许存在漏检概率,但本次林可霉素超标近38倍,属于极端异常的超标,数值差异极其显著,只要企业落实基本的入场抽检、批次筛查流程,完全可以第一时间拦截问题生猪与问题原料,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回溯双汇发展的发展历程,这并非其首次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栽跟头”。2011年的“瘦肉精”事件,就曾给双汇品牌带来巨大的信任危机,直接导致公司销售额短期内锐减约15亿元,市值蒸发超百亿元。

当年,双汇发展的应对同样备受争议。事件曝光后,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一度将责任推给养殖业,称“源头不在双汇”,引发舆论哗然。随后面对大量恶评,公司召开了声势浩大的“万人职工大会”致歉,并宣布将3月15日定为“双汇食品安全日”。

从早年“瘦肉精”事件到如今的抗生素超标,双汇发展面对质量问题时的各种“解释”,其回应逻辑往往侧重于切割责任、平息舆论,而非深刻反思并重建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风控体系。

食品安全无小事,信任重建路漫漫。双汇发展本次抗生素超标近38倍的事件,也为整个肉制品行业敲响警钟。行业上游养殖分散、兽药滥用、休药期执行不严的问题客观存在,但这正是肉制品加工企业品控体系需要重点防范、兜底补齐的环节,而非推卸责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