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在中国起诉茉莉奶茶,很多搞法律的搞知识产权的,要用法律条文来绕我们,这事根本不是什么法律条文。得有一个天理。
为什么需要法律?法律就是维护利益、维护秩序。搞一个法律,专门维护外国人的利益,我们为什么要弄这个法律?全世界的法律都是要维护自己利益,不维护中国企业利益的法律应该废除。
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就讲个道理。四叶草这是一个特别设计吗?这个 LV 什么人设计出来?中国从来没有吗?事实上不是这样,这个图案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部分。我们的祖先早就有,而且也在很多地方使用。我们建厕所的花窗,经常用这个图案。
LV 用这个图案申请自己的商标,在自己的产品品类中,我们姑且认为没有问题。它能无限放大到所有品类吗?
问天下所有中国人,看了茉莉奶白用的四叶草,会有任何一个人觉得这和 LV 有什么关系吗?没有人觉得这两个图案是相关的,更没有人去想它是 LV。这说明 LV 没有受到任何损害。除了箱包之外,在其他的品类,根本不应该主张自己的权利。
传统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完全两个不同的类目,对于 LV 没有任何品牌形象的损害,不会有一个人把这两个品牌联系起来。在全世界大部分判例中,大部分国家不支持 LV这样滥用权利。为什么中国的法院要支持 LV?中国的知识产权界和中国的法律界要支持 LV?难道我们不应该问个为什么吗?
法律从来不是什么条文,法律的本质就是维护利益。中国的法律界本能的是维护外国人的利益,这种倾向在很多法律人士上非常明显,这还要讨论吗?这有什么可狡辩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