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4S店最狠“刺客”,让电车车主防不胜防》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通用功能不能任由厂商胡来。
电源就是一个通用功能,只要满足了最大输出功率以及持续输出时间这两个要求,对于用电器而言就够了。
因此电动车电池完全可以国标规定电池包(电池包形状外观有个性化设计元素,不需要标准化)的组包子模块(注意是子模块)的规格及质量标准,规定组包方式,封包方式(禁止采用灌胶,焊死这种阻碍维修的方式),与主机的通讯管理协议这些。相当于把电池包的维护维修开放给全社会所有有能力的厂商,服务商。车厂自己也并不生产电池,也是从社会上买电池组包生产而已。
不要信“不是原厂商买的选的就不好”这种P话,轮毂轮胎重要不?这两个已经形成了标准序列化,按相应规格序列随便在市场上选就行,非要去SSSS店买“原厂轮胎”,只能说被商家骗得团团转。商家还有“原厂玻璃水”呢。
推广来说,工业产品的标准化,本身就是人类工业社会摸索出来的对全社会运行成本的经济方案,标准化更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比如螺栓螺母这种紧固件,如果不标准化,整个工业社会得乱成什么样子?买个有质量的装不上,能装上的鬼知道质量怎么样。
但标准化不利于厂商骗钱,厂商作为单个个体不会自发这样搞的,必须要相应的行会组织或者政府组织这样要求搞才行。我觉得工信部在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缺位,仅就电池而言,不光是电车电池。手机电池,平板电池,笔记本电池,各种小家电电池,都存在着标准化的必要性,我认为,对于使用500mAh以上容量的电池的用电器,必须是全国统一标准序列电池且采用电池可拆卸设计,而且不准采用内置电池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