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002427.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州南浔泰和纸业有限公司与持股30%的股东尹某某签署《和解协议》,以总价款88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泰和纸业全部股权,了结股东知情权及损害赔偿诉讼。

该案源于原告认为尤夫股份2023年将泰和纸业产品全部通过内部交易销售,较市场售价少3,528.45万元,导致泰和纸业亏损,遂起诉要求赔偿。一审法院曾判决尤夫股份向泰和纸业赔偿1,146.50万元及利息。公司提起上诉后,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和解总价款包含30%股权转让对价及股东全部分红权益,各方确认所有争议彻底解决,不再互相主张任何权利。公司表示,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利润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