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买的油车,租了北京车牌,当时定了四年,一口气付了4万元。眼看着要到期了,与出租方谈续约的事,结果对方要涨价,要求1.2万一年。

为了避免这种临时加价的行为,我们倾向于长租一个车牌,省得隔三差五还要为车牌事烦心,也怕坐地起价的行为。

小红书上看了几家,也联系了一下。有一家10年开价8万元,砍价砍到7.5万。

另外一家就离谱了,希望出租20年,乃至一次性买断。不过买断的前提是先得结婚,然后以婚内过户的形式进行转让。

意思是为了一个车牌,我们先得离婚,然后再让媳妇和对方结婚,然后再付15万元,把车牌过户,然后再离婚,然后我俩再结婚?

为了一个车牌,至于这么拼嘛?我和媳妇都不同意,生怕离婚结婚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岔子,就可能陷入“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惨痛下场。

想想这几年的租车牌历史,真的是一把眼泪一把泪。需要车牌又有消费欲望的人,却被车牌拒之门外,甚至为了租车牌而额外多付一笔钱。而那些吃到时代红利、早些年办理车牌的人,就靠着一张闲置的车牌,每年坐收万把块,可真是无本万利啊!

不说了,准备凑款7万5去长租10年了,至少还不用离婚结婚!